房屋贷款需要以下手续:
提交所需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有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等。
看房评估
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公司将以预估价值作为贷款依据,并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为贷款金额。
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在签字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
借贷、放款
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
此外,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抵押合同原件;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时);
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登记部门提供);
结婚证或离婚证等。
建议:
在办理房屋贷款时,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银行和房屋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贷款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证明,并按照银行的要求进行提交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