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遗嘱三种形式均无效!
老人遗愿如何正确表达?
遗嘱怎么订立才能确保有效?
去世的刘老伯有三个子女,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刘老伯名下有一套房产,多年前,刘老伯将他这套房产的50%份额,赠送给了他的二儿子,2022年刘老伯觉得自己身体不好了,想把自己房产剩余的50%份额,交由大儿子来继承,由此老人留下了录音、录像、代书三种形式的遗嘱。
录音遗嘱:刘老伯和大儿子的异地通话录音,老人清楚表达了遗愿,剩余50%份额给大儿子。
录像遗嘱:手机录像,刘老伯宣读了代书遗嘱的内容
代书遗嘱:大儿子代书,病房里病友作证,表达了不让小女儿继承遗产的意愿。

老人去世后,二儿子发起了诉讼,要求按份继承自己父亲留下来的遗产。
法院会怎么审理呢?
法庭经审理后认为,录音遗嘱只有刘老伯和他大儿子异地通话的过程,虽然表达了遗愿,但没有见证人在场,也没有记录年月日,不符合录音遗嘱的形式;
关于代书遗嘱,本案的代书人是刘老伯的大儿子,也是遗嘱的受益人,不符合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所以无效;
至于录像遗嘱,因为没有见证人在场,镜头中只有刘老伯宣读了当日代书遗嘱的内容,也不符合录像遗嘱的形式要件。
最终,法庭综合考虑双方的血亲关系、赡养义务的履行情况等,确定刘老伯在系争房屋中50%产权份额由大儿子继承18%、二儿子继承18%、小女儿继承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五种:
1、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经过公证的遗嘱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和证明效力。
2、自书遗嘱。即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以书面的形式告诉他人自己的遗产怎么分配。
3、代书遗嘱。即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由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见证人必须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举例而言,如若老人立遗嘱给后辈,其儿孙等人不能作为见证人。
4、录音遗嘱。即由录音设备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因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即由遗嘱人口头表达、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因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在上述五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Q1:如何避免订立遗嘱,因形式问题导致无效?
上海东方公证处公证员王胤鑫表示,遗嘱的内容怎么写很重要,有时遗嘱出现问题,往往是因为遗嘱内容的形式要件有瑕疵。
那么如何避免这类情况的发生呢?公证遗嘱是一个相对较优的选择,公证处会根据当事人的家庭情况、财产种类,来设计方案。正式办理的时候,公证处也有全程录音录像,并且有两个公证人员一起办理,可以真实记录当事人的意愿并进行存档,从而保证遗嘱顺利执行。

Q2:公证遗嘱一定要到公证处吗?
公证员王胤鑫表示,公证处有完整的录音录像设备,并且遗嘱公证对环境的清洁性也有比较高的要求,因此,建议到公证处来公证遗嘱。如果当事人有腿脚不便等客观情况,公证处也可以提供上门服务。
Q3:订立公证遗嘱后,当事人可以更改吗?
公证员王胤鑫表示,遗嘱人生前可以更改、撤销遗嘱。如果有客观情况没有办法到公证处来办理,也可以用其他遗嘱覆盖掉前一份。此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多份遗嘱中若有意思相冲突的部分,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新民晚报(xmwb1929)综合案件聚焦、上海宝山法院
编辑:李争
编辑:何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