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病假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癌症病人;
尿毒症;
严重心血管病人;
严重职业病;
严重放射病人;
精神病人;
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后遗症;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
终末期肾病;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良性脑肿瘤;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深度昏迷;
双耳失聪;
双目失明;
瘫痪;
感冒发烧;
肠胃炎。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病假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证明,并且病假期间企业应按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其标准通常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此外,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病假工资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支付,具体比例根据工龄长短而定。
建议在申请病假时,详细列出疾病名称,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以便用人单位按规定处理病假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