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直接给付财物:
包括购物卡、礼品、礼金、微信转账、充值卡、加油卡、话费等直接的财物给付。
给予回扣:
主要发生在商品销售领域,经营者暗中从账外抽出销售额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贿赂对方。
免费使用服务:
提供仪器设备或服务供免费使用。
支付各种费用:
表现为学术培训费、会议费、交流费、科研费、咨询费等形式。
提供娱乐、免费旅游等其他手段:
提供国内外的旅游、考察以及各种娱乐活动等给付财务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也属于商业贿赂。
买耗材赠设备:
医药企业和医院之间的惯常操作,通过绑定销量和(或)限定采购渠道的设备投放,以免费提供检验设备及维修保养服务,来争取交易、竞争优势,变相排除同类医疗设备、试剂耗材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其他不正当利益输送:
例如,医院通过给付“介绍费”、“处方费”让其他医院医生介绍病人到本医院做CT或其他检查等。
给予或收受有价证券:
包括债券、股票等。
给付或收受实物:
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以其他形态给付或收受:
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给予或收受佣金不如实入账:
假借佣金之名进行商业贿赂。
经营者职工采用商业贿赂手段:
为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购买商品。
单位或个人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时收受或索取贿赂:
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回扣的行为。
这些行为都是为了在商业活动中获得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业贿赂行为是被明确禁止的,并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