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质保期时,应当明确标注自产品交付或生效之日起的期限,并且要具体说明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范围。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写作指导:
产品合同质保期
明确标注为自产品交付之日起的某一段时间内,例如:“自产品交付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等。
工程合同质保期
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
明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阐述质量保修责任。
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质保期协议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后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保期协议应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保修责任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示例
产品合同质保期:
“本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交付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在质保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将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或退货服务。”
工程合同质保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两年内。在质保期内,承包人应对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免费维修、更换或重新施工。”
建议
明确性:质保期的表述应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词汇。
合法性:确保质保期的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详细性:在质保期协议中,应详细列出保修范围、责任方及具体的保修措施。
一致性:确保合同中的质保期与其他相关文件中的表述保持一致。
通过以上指导,可以确保质保期的撰写既规范又具有法律效力,为双方提供明确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