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基本薪资、奖金、津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支出,旨在增进职工的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特殊困难,以及兴办集体福利事业。职工福利费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内设福利部门费用
职工食堂、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
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卫生保健与生活补贴
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困难补贴、救济费、食堂经费补贴、交通补贴等。
其他福利支出
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保健费、退职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特定情况下的福利
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集中供热采暖补助费、冬季采暖补贴等。
职工福利费不包括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按月按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车改补贴、通讯补贴,这些应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管理。
另外,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是允许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