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有哪些规定

时间:2025-01-13 01:50:51

股份转让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份转让作出限制性规定。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会会议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变更股东名册。

其他相关规定

国家股的转让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除法定情形外,公司不得为本公司股份的受让人,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股东在法定的“停止过户期”的时限内不得转让股份。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股份转让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