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产假的规定如下:
基本产假时长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情况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津贴
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其他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
建议
企业应严格遵守上述法律规定,确保女职工的产假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特殊情况,建议企业与女职工进行充分沟通,并参照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制定合理的休假政策。
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生育津贴,避免因产假问题引发劳动争议。